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 臺灣土地銀行 新進一般金融人員及專業人員甄試 5職等-法務人員(一) 綜合科目【含民法、票據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銀行法、破產法、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81791
年份:108年
科目:綜合科目-民法、票據法、銀行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
60.依破產法規定,債務人聲請和解後,其無償行為,不生效力。配偶間、直系親屬間或同居親屬或家屬間所成立之
有償行為,及債務人以低於市價多少之價格而處分其財產之行為,均視為無償行為?
(A)五分之一
(B)四分之一
(C)三分之一
(D)一半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破產法第15條 第二項 配偶間、直系親...
未解鎖
第15條(債務人無償行為之效力) 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