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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 - 9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中華民國憲法#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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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3年 - 9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中華民國憲法#3102 |
科目:
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3年 - 9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中華民國憲法#3102
年份:
93年
科目:
公職◆憲法
61.依現行國家賠償法之規定,因公有公共設施欠缺而產生之國家賠償係採:
(A)無過失責任
(B)過失責任
(C)重大過失責任
(D)故意責任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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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David Y. Chen
B2 · 201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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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我是用這樣方式記的如果公有公共設施能"故...
(共 15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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