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公開發行公司對其子公司財務、業務資訊之監督與管理,下列何者違反法令規定?
(A)公司應督導各子公司建立獨立的財務及業務資訊系統
(B)公司與各子公司間應建立有效之財務及業務溝通系統
(C)子公司除重大財務、業務事項應於事實發生前陳報公司外,依規定應為公告或申報之其他足
以影響公司權益及證券價格之重大事項亦應於事實發生時立即向公司報告
(D)公司應至少每半年取得各子公司月結之管理報告,包括營運報告等,進行分析檢討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公司應至少按季取得各子公司月結之管理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