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有關參加付款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可以一部參加付款
(B)參加付款,應於拒絕付款證書內記載之
(C)參加付款應經執票人同意,始得為之
(D)被參加付款人之後手,因參加付款後仍負相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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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7), B(219), C(106), D(67), E(0) #2509905
統計: A(77), B(219), C(106), D(67), E(0) #2509905
詳解 (共 4 筆)
#4564850
票據法
第 82 條
參加付款,應於拒絕付款證書內記載之。
參加承兌人付款,以被參加承兌人為被參加付款人,預備付款人付款,以
指定預備付款人之人為被參加付款人。
無參加承兌人或預備付款人,而匯票上未記載被參加付款人者,以發票人
為被參加付款人。
第五十五條之規定,於參加付款準用之。
第 82 條
參加付款,應於拒絕付款證書內記載之。
參加承兌人付款,以被參加承兌人為被參加付款人,預備付款人付款,以
指定預備付款人之人為被參加付款人。
無參加承兌人或預備付款人,而匯票上未記載被參加付款人者,以發票人
為被參加付款人。
第五十五條之規定,於參加付款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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