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 臺灣土地銀行_新進人員甄試試題_五職等: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票據法概要】#123613
年份:113年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會計學、貨幣銀行學、票據法
62.甲簽發匯票與乙,以 A 為付款人,票面金額為新臺幣 100 萬元,丙就其中新臺幣 50 萬元為保證後,乙將該匯票背書轉讓與丁,丁又背書轉讓與戊。若戊提示請求付款遭拒,向丙行使追索權,則丙之責任為:(A)丙不負保證人責任 (B)丙應就新臺幣 50 萬元負票據上保證人責任(C)丙應就新臺幣 100 萬元負票據上保證人責任 (D)丙僅對丁就新臺幣 50 萬元負票據上保證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