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有關國中科技領域之資訊科技課綱,下列哪一 項敘述不正確?
(A)科技領域的學習重點由「學習表現」、「學習內容」兩部分所組成
(B)資訊科技之學習表現以「運算思維」為構面
(C)科技領域授課之實作活動時數應佔整體課程時數的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
(D)「演算法」及「程式設計」兩者課程份量較多,宜分開教學學生較容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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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 B(13), C(41), D(177), E(0) #2007222

詳解 (共 1 筆)

#3964228
程式設計=演算法+程式結構 兩者息息相...
(共 2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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