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4年 - 104 臺灣土地銀行 五職等至八職等新進人員甄試 5職等-一般金融人員 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 (含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 、貨幣銀行學概要、票據法概要)#26651 |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會計學、貨幣銀行學、票據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 臺灣土地銀行 五職等至八職等新進人員甄試 5職等-一般金融人員 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 (含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 、貨幣銀行學概要、票據法概要)#26651

年份:104年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會計學、貨幣銀行學、票據法

64.依票據法規定,本票之執票人,對前手之追索權,自作成拒絕證書日起算,多久期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A)一年
(B)三年
(C)六個月 
(D)二個月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2329162
未解鎖
第22條:票據上之權利,對匯票承兌人及本...
(共 32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