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 臺灣土地銀行_新進人員甄試試題_五職等: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票據法概要】#123613
年份:113年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會計學、貨幣銀行學、票據法
64.甲向乙進貨一批,為支付貨款簽發本票交付乙,乙將該本票背書讓與不知情的丙後,甲發現遭乙詐欺,便依民法第 92 條撤銷買賣契約之意思表示,則:(A)因甲撤銷買賣契約之意思表示,本票亦隨同無效(B)甲得因買賣契約意思表示被詐欺,撤銷發票行為之意思表示(C)丙若對乙行使追索權,乙得因買賣契約意思表示被撤銷為由拒絕付款(D)丙若對甲行使票據權利,甲不得以買賣契約意思表示被撤銷為由拒絕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