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任職於某公司的程式設計工程師,因職務所編寫之電腦程式,如果沒有特別以契約約定,則該電腦 程式重製之權利歸屬下列何者?
(A)公司與編寫程式之工程師共有
(B)編寫程式之工程師
(C)公司全體股東共有
(D)公司。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 B(7), C(4), D(31), E(0) #3458551

詳解 (共 1 筆)

#6724882
題目解析 這道題目涉及到著作權的歸屬問...
(共 74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