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的開發行為應繼續進行第 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下列何者不是上述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或應進行 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的決定方式?
(A)明訂開發行為及規模
(B)環評委員 會審查認定
(C)自願進行
(D)有民眾或團體抗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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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 B(13), C(26), D(142), E(0) #3310236

詳解 (共 1 筆)

#6621001
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   第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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