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依據職能治療的實務架構(Occupational Therapy Practice Framework),職能治療師調增走廊
照明,讓視力不佳的個案能安全的獨立行走,此屬下列何者?
(A)創造/促進(create/promote)
(B)建立/修復(establish/restore)
(C)維持(maintain)
(D)改造(modify)
統計: A(9), B(4), C(41), D(85), E(0) #684938
詳解 (共 2 筆)
職能治療實務架構(Occupational Therapy Practice Framework)之五種介入計畫:
1.創造/促進(健康促進)(Create/Promote[Health Promotion]):
此方法提供機會給失能或沒有失能的個案,職能治療從業人員設定一個計劃或活動,希望所有參與者藉由提升的表現而得到益處。
2.建立/回復(矯治)(Establish/Restore[Remediate]):
職能治療使用策略及技術改變個案因素以建立那些還未發展或回復那些已喪失的技巧。
3.維持(Maintain):
此介入方法提供支持,讓個案以自己習慣的方式持續表現,職能治療從業人員用此方法幫助個案保持同等程度的表現,因此功能不會退化。
4.改造(代償、調適)(Modify[Compensation, Adaptation]):
有時改變活動讓個案儘管技巧差但仍可以持續的表現,代償是有關於改變活動需求或個案執行活動的方法。當個案因素在一段實際的時間內仍無法改變而個案仍希望參與活動時,此方法是有用的。
5.預防(Prevent):
職能治療從業人員關注於維持個案健康,如此,他們可以幫助個案參與活動以預防或減緩疾病、傷害或不健康。
資料來源:
職能治療導論第四版p.86介入計畫
(A)此定義主要是強調治療師設計一項活動,並希望參與者透過活動獲得益處,而描述中未提到設計活動也未提到個案透過參與活動獲得益處等,因此不符合;
(B)此定義為運用策略改變個案因素,但調增走廊照明與個案因素無關,因此不符合;
(C)此定義為提供支持,使個案能以自己習慣的方式持續表現,並不改變個案因素,而是改變環境(走廊照明),較符合描述;
(D)副木、矯具、輔具、機器人才是改造(代償、調適)(Modify[Compensation, Adaptation]),若題目改成給予個案導盲杖,使個案更安全的獨立行走,答案才是(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