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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4年 - 104 臺灣土地銀行 五職等至八職等新進人員甄試 5職等-一般金融人員 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 (含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 、貨幣銀行學概要、票據法概要)#26651 |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會計學、貨幣銀行學、票據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 臺灣土地銀行 五職等至八職等新進人員甄試 5職等-一般金融人員 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 (含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 、貨幣銀行學概要、票據法概要)#26651

年份:104年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會計學、貨幣銀行學、票據法

65.依票據法規定,票據喪失時,票據權利人應於提出止付通知後幾日內,向付款人提出已為聲請公示催告之證明?
(A)五個銀行營業日
(B)五個日曆日
(C)三十個銀行營業日 
(D)三十個日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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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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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第18條:票據喪失時,票據權利人得為止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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