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金融交易存在資訊不對稱(asymmetric information)的現象,因而導致逆選擇(Adverse Selection)與道德風險(Moral
Hazard)二大問題。下列何者可以同時降低資訊不對稱所引起逆選擇與道德風險問題?
(A)監視
(B)專業資訊的提供
(C)限制條款
(D)金融中介機構
統計: A(33), B(160), C(90), D(638), E(0) #2198225
詳解 (共 3 筆)
所謂「資訊不對稱」,是指交易的一方較交易的另一方掌握更多、更佳的資訊。由於借款人比放款人,或證券發行人比投資人更了解自己的財務狀況和前景,以致於引起「逆選擇」與「道德風險」的問題:
1.逆選擇:又稱為不利的選擇,是指在交易發生之前,由於資訊不對稱的問題,造成處於資訊劣勢的一方,做出了不利於自己的選擇。例如,放款人將資金貸放給信用狀況差的借款人,或投資人購買獲利不佳的有價證券。 解決逆選擇方法(列舉三項)
(1)專業的資訊提供:由專業的資訊收集公司提供信用資訊,出售給放款人或投資人,讓其判斷借款人或發行公司的財務與信用狀況,作為資金交易的參考。資金交易之前,若能獲知對方的財務與信用資訊,可以避免將資金融通予信用差者,從而降低「逆選擇」問題。
(2)政府管制(資訊揭露的要求):為避免搭便車問題,可由政府以「管制」的手段,來揭露財務與信用資訊,例如:1.政府可以生產有助於放款人或投資人區別公司好壞的資訊,並免費提供給社會大眾。2.政府可以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必須揭露有關財務、業務方面的資訊,使放款人或投資人能判斷公司的好壞。
(3)金融中介機構:金融中介機構可聘請財務、會計與資訊等方面的專家,來收集借款人與發行人的財務與信用資訊,並評估它們的信用好壞,排除信用不佳的借款人(lemons),而將自存款人處吸收的資金,放款給信用較佳的借款人,能降低逆選擇問題。
2.道德風險:是指借款人或有價證券的發行人取得資金後,沒有依照原來計畫使用資金,反而從事風險很高的投機活動。 解決道德風險的方法,可分成股權契約及債權契約兩部分來說明,此處舉三種解決「債權契約」道德風險的方法,並加以說明如下:
(1)抵押品與淨值:當抵押品的價值很高時,借款人從事高風險活動的誘因,將會大為降低,且資金的運用會更謹慎,因為一旦高風險的投機活動失敗,抵押品將會被拍賣,用來償還借款本息,且抵押品的拍賣價格通常低於市價,而發生損失。因此,擔保品價值愈高,借款人從事高風險活動的誘因就愈低,債權契約的道德風險就愈小。同樣的,借款人的淨值也扮演類似的角色。
(2)限制條款:為降低借款人的道德風險,放款人(或債權人)可在負債契約上訂定限制條款,用來監督與限制借款人(或債務人)的行為,一方面排除不想要的行為,另一方面鼓勵借款人從事自己想要的行為。
(3)金融中介機構:金融中介機構的專業人員在資金貸放後,會密切監視借款人的資金運用,避免其從事高風險投機活動,因而能降低道德風險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