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2年 - 102-1 專技高考_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18441
年份:102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50 甲公司股票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該公司去年度稅後盈餘達 10 億元,今年度盈餘分派案之規
劃除現金分配股利之外,並擬在股東會決議以部分盈餘轉增資無償配發新股之方式,分配股息股利
予股東,試問 A 公司之盈餘轉增資並未向股東收取任何股款,關於其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是否
應向主管機關辦理申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以盈餘轉增資配發新股予股東因未向股東收取股款,故並不須辦理申報程序,由公司經股東會決
議並向經濟部辦理實收資本額變更登記即可自行發行新股票
(B)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涉及股東權益之變動,故必須經證券主管機關之事先核准
(C)盈餘轉增資部分若有併同員工紅利部分一併以轉增資發行新股分配與員工者,則必須辦理申報;
若無,則否
(D)不論盈餘轉增資是否包括員工紅利部分併同辦理,均必須辦理申報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證交法第 22 條有價證券之募集及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