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5年 - 105-2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新進人員甄選試題_徵授信人員:(1)含會計學、票據法、銀行法 (2)徵授信專業能力#94026
年份:105年
科目:綜合科目-(1)會計學、票據法 、銀行法(2)徵授信專業能力
69.依銀行法第32條規定,銀行不得對其主要股東為無擔保授信。所稱主要股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係指持有銀行已發行股份總數3%以上者
(B)係指持有銀行實收資本總額3%以上者
(C)主要股東為自然人時,本人之配偶與未成年子女之持股應計入
(D)主要股東為法人時,其關係企業之持股應計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