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未滿幾歲之人為行政訴訟之證人者,不得令其具結:答案顯示:
(A)未滿十六歲
(B)未滿十八歲
(C)未滿二十歲
(D)未滿二十三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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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2), B(123), C(77), D(0), E(0) #722210
詳解 (共 2 筆)
行政訴訟法 第 150 條
以未滿十六歲或因精神障礙不解具結意義及其效果之人為證人者,不得令其具結。
行政訴訟法
第 150 條
以未滿十六歲或因精神障礙不解具結意義及其效果之人為證人者,不得令
其具結。
補充
刑事訴訟法
第186條
未滿16歲 跟精神障礙不了具結意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