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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5年 - 105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選試題_約僱人員:行政程序法及行政罰法#78149 | 科目:行政程序法及行政罰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5年 - 105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選試題_約僱人員:行政程序法及行政罰法#78149

年份:105年

科目:行政程序法及行政罰法

69.物之所有人對扣留不服者,得向扣留機關提出聲明異議,扣留機關認有理由者,應發還扣留物或變更扣留行 為,而認無理由者,應加具意見,送下列何者決定之?
(A)該管地方法院簡易庭
(B)直接上級機關
(C)該管高等行政法院
(D)該管地方法院強制執行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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