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4年 - 104 臺灣土地銀行 五職等至八職等新進人員甄試 5職等-一般金融人員 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 (含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 、貨幣銀行學概要、票據法概要)#26651 |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會計學、貨幣銀行學、票據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 臺灣土地銀行 五職等至八職等新進人員甄試 5職等-一般金融人員 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 (含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 、貨幣銀行學概要、票據法概要)#26651

年份:104年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會計學、貨幣銀行學、票據法

69.發票地為台北市北投區,付款地為新北市泰山區,支票之執票人應於下列何種期限內為付款之提示? 
(A)發票日後七日內
(B)發票日後十五日內
(C)發票日後二個月內 
(D)到期日後二個月內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2329184
未解鎖
五都: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
(共 2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