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1年 - 111 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_在校生工業類_丙級:17600 飛機修護#130779
年份:111年
科目:技檢◆飛機修護-丙級
69. 以強暴、脅迫或其他方法挾持航空器者,最重可判處(A)無期徒刑(B)死刑(C)罰金五十萬元(D)有期徒刑 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