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下列何者不是木構造防火設計?
(A)木構造梁柱構架構材之最小斷面應依防火時效設計,於時效內燃燒之殘餘斷面須符合結構設計承載
能力所需之最小斷面尺寸規定
(B)木構材接合部位以金屬扣件接合時,應使用適當之防火被覆材或將金屬扣件設置於規定防火時效之
安全斷面內,以確保接合部之強度
(C)以框組壁式組合之木構造,在牆壁、天花板、樓板及屋頂內中空部位等相互交接處,應設置阻擋延
燒構造,避免火燄之竄燒蔓延
(D)經由表面碳化處理過之原木構架,因已具有不易燃燒的殘餘斷面,故符合木構造防火性能設計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參考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木構造防火設計施工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