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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資考/士級晉佐級◆中華民國憲法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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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 - 106 交通事業鐵路、公路、港務升資考試_士級晉佐級_各類別:中華民國憲法大意#6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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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6年 - 106 交通事業鐵路、公路、港務升資考試_士級晉佐級_各類別:中華民國憲法大意#66118 |
科目:
升資考/士級晉佐級◆中華民國憲法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6年 - 106 交通事業鐵路、公路、港務升資考試_士級晉佐級_各類別:中華民國憲法大意#66118
年份:
106年
科目:
升資考/士級晉佐級◆中華民國憲法大意
7 依據憲法第 8 條第 2 項規定,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 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幾個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
(A)18 小時
(B)24 小時
(C)36 小時
(D)46 小時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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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天明
B1 · 2018/04/06
推薦的詳解#2709749
未解鎖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
(共 9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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