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國家對職業自由之限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對職業自由之限制,即使其限制內容有所差異,但基於平等權之考量,在憲法上不可有寬嚴不同之容許標準
(B)關於從事工作之時間,屬執行職業之自由,立法者不得予以限制
(C)從事特定職業之專業能力或資格,立法者欲對此加以限制,須有重要公共利益存在
(D)為保障視覺障礙者,得限制非視覺障礙者,不得從事按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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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62), B(279), C(5293), D(163), E(1) #138698
統計: A(562), B(279), C(5293), D(163), E(1) #138698
詳解 (共 9 筆)
#492949
從事特定職業之專業能力或資格,立法者欲對此加以限制,須有重要公共利益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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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7478
樓上,建議您可以看一下釋字649
J649
關於從事工作之方法、時間、地點等執行職業自由,立法者為追求一般公共利益,非不得予以適當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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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450
另對職業自由之限制,因內容之差異,在憲法上有寬嚴不同之容許標準,若所限制者為從事一定職業所應具備之主觀條件,則需所欲實現者為重要之公共利益,且其手段屬必要時,方得為適當之限制,始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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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4540
(A)對職業自由之限制,即使其限制內容有所差異,但基於平等權之考量,在憲法上不可有寬嚴不同之容許標準。
正確 : 在憲法上容許有寬嚴不同之容許標準。( 釋字649 解釋理由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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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663
D錯在大法官解釋649號表示,只把按摩業限制僅供視障者從事,會違反普通人選擇該職業的自由
因此對於這種專門保障視障者的按摩業,會被認定違憲
因此對於這種專門保障視障者的按摩業,會被認定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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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3923
請問大家 A錯在哪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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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785
想請問大家D錯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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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1467
想請問大家B錯在哪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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