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有關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下列選項何者正確?
(A)自民國94 年7 月1 日開始施行勞退新制後,凡我國籍勞工一律適用
(B)勞工退休金條例中涉及工資之定義者,依勞動基準法第2 條工資之定義規定
(C)依私立學校法之規定提撥退休準備金者,由勞工自行選擇是否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
(D)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適用對象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本國籍與外國籍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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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4), B(237), C(20), D(60), E(0) #155373

詳解 (共 3 筆)

#931930
A)自民國94 年7 月1 日開始施行勞退新制後,凡我國籍勞工一律適用
                 94年7月1  日以後新到職或離職再受僱者,一律適用新制。
(B)勞工退休金條例中涉及工資之定義者,依勞動基準法第2 條工資之定義規定

(C)依私立學校法之規定提撥退休準備金者,由勞工自行選擇是否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
本條例之適用對象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本國籍勞工。但依私立學校法之規 定提撥退休準備金者,不適用之。
(D)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適用對象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本國籍與外國籍勞工
       一、本國籍勞工。
 二、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而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
 三、前款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與其配偶離婚或其配偶死亡,而依法規規定得在臺灣地區繼續居留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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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693
第 7 條  
本條例之適用對象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下列人員,但依私立學校法之規定
提撥退休準備金者,不適用之:
一、本國籍勞工。
二、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而在臺灣地區工
    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
三、前款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與其配偶離婚或其
    配偶死亡,而依法規規定得在臺灣地區繼續居留工作者。
本國籍人員、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之人員具下列身分之一,得自願依
本條例規定提繳及請領退休金:
一、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
二、自營作業者。
三、受委任工作者。
四、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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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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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所稱勞工、雇主、事業單位、勞動契約、工資及平均工資之定義,依勞動基準法第二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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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之適用對象為適用勞動基準法本國籍勞工。但依私立學校法之規

定提撥退休準備金者,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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