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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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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 - 台北縣九十三學年度鶯歌、明志、正德、坪林國中自辦教師甄選教育學科a#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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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3年 - 台北縣九十三學年度鶯歌、明志、正德、坪林國中自辦教師甄選教育學科a#1508 |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3年 - 台北縣九十三學年度鶯歌、明志、正德、坪林國中自辦教師甄選教育學科a#1508
年份:
93年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7.九年一貫課程之實施,主要目的不包含下列何項?
(A)推動學校本位的課程設計。
(B)增加家長與老師互動機會,提高學生的參與
(C)提升教師的專業自主能力
(D)降低各年級上課時數,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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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陳思樺
B1 · 2017/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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