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委託人以特定金錢信託方式投資於國外有價證券,因相關法令修正致投資標的不符規定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一律強制贖回
(B)於契約期滿前得按原訂契約金額繼續持有
(C)以定期定額投資者,得按原契約金額繼續投資至全數贖回為止
(D)以定期不定額投資者,得按原契約金額繼續投資至全數贖回為止,但投資人不得增加基準扣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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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5), B(27), C(29), D(24), E(0) #1414305

詳解 (共 1 筆)

#3719088
如因法令變更至原投資標的不符規定時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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