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依「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規定,期貨信託基金之合併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期貨信託基金合併作業完成後,期貨信託事業應於十日內檢具書件報主管機關備查
(B)期貨信託基金合併之相關費用,由受益人負擔
(C)期貨信託基金因合併致存續期貨信託基金持有之資產超過本辦法規定之比率者,除因無償配股及因合併前已存在之交易經實物交割取得標的物之情形外,亦得新增
(D)期貨信託基金因合併致存續期貨信託基金持有之資產超過本辦法規定之比率者,原則應於二年內調整至符合規定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法規名稱: 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