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我國《民法》對於子女姓氏應從父姓或母姓的規定,歷經數次修正,由原先「子
女 應 從 父 姓 」,改 成 可 以 由 父 母 書 面 約 定 子 女 姓 氏;但 目 前 依 據 內 政 部 調 查 顯 示,
絕大多數的子女仍以從父姓為主。下列哪一個論點最能用來說明此一現象?
(A)法律未強制子女從父姓,係因社會習慣與法律具有一致性
(B)因習慣法的效力優先於法律規定,故此現象合乎法律要求
(C)社會大多數人重視家庭倫理,認為家庭是社會規範的基礎
(D)社會傳統風俗習慣形塑了人們的行為,其影響比法律更強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B)習慣法效力並非優先於法律民法第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