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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4年 - 114-2 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_契約服務員暨儲備人員甄試試題:監理專業常識測驗(含公文常識)#126363 | 科目:監理專業法規(常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4年 - 114-2 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_契約服務員暨儲備人員甄試試題:監理專業常識測驗(含公文常識)#126363

年份:114年

科目:監理專業法規(常識)

7. 為加強防範酒駕造成無辜用路人傷亡事件一再發生,道交條例第35 條第 3、5 項於 111 年 1 月 28 日修正公布,將酒駕、拒測累犯認定期間由原來的 5 年延長至 10 年,對於累犯再處損害名譽之 【處分】,以上所指處分內容,下列選項何者為非?
(A) 公布未隱碼之身分證字號
(B) 公布姓名
(C) 公布照片
(D) 公布違法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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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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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1. 題目解析 本題涉及道交條例對於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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