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請問下列何者為社會正義教育領導最為圓熟的實踐,以對待不同性別、階級與種族等學生?
(A) 包容行動
(B) 支持行動
(C) 交疊行動
(D) 批判行動
統計: A(1651), B(1076), C(1400), D(420), E(0) #2377513
詳解 (共 10 筆)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多元文化教育乃多元文化社會下的產物,是透過教育的 過程,提供學生主流文化視野之外,諸如種族、性別、階級等交疊的觀點,,從而 發現彼此文化上的差異,肯定文化多樣性的價值,尊重文化多樣性下的人權,進 一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
http://www.ater.org.tw/journal/article/8-5/free/24.pdf
本人修過那位「黃教授」的教育行政,他上課都沒講這些東西。說實在,我也不知他講了些什麼,只記得他講了很多他坎坷的少年時代。
所謂「交疊共識」指的是,儘管各種合理全面性學說有著極不相同的主張,但對於政治領域要用哪種政治正義觀來規範社會主要制度,可以得出相同的判斷:它們都會認可「作為公平的正義」。換言之,這種正義觀會成為合理全面性學說的交集,這也是為什麼以「交疊」一詞來描述這種共識的原因。更重要的是,人們同意的理由是出於自己抱持的全面性學說內部提供的道德理由。羅爾斯以合理的全面性宗教學說、康德和密爾的道德學說、古典效益主義和多元主義觀點作為典型例子 (model case),指出這些學說的支持者根據不同的理由,都會同意「作為公平的正義」這種政治正義觀 (PL, 145-146, 169-171)。
因為共識的對象(「作為公平的正義」)是一種道德的觀念,並且人們是根據全面性學說提供的道德理由而同意這種正義觀,所以由此形成的交疊共識不是建立在利益妥協與權宜考量上的「暫訂協議」(modus vivendi) (PL, 147-148)。就算全面性學說之間的政治權力分配發生變化,人們仍會持續認可「作為公平的正義」。因此,由這種政治正義觀所規範的良序社會將可維持長久的穩定狀態。
http://mephilosophy.ccu.edu.tw/entry.php?entry_name=%E7%BE%85%E7%88%BE%E6%96%AF
請問文獻內容跟題幹所問”何者為社會正義教育領導最圓熟的實踐“有什麼連結嗎?
看完交疊行動還是無法理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