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重測期間因發生界址爭議,而尚未解決之土地,地政機關應如何處理?
(A)應按重測前之段別、地號記載於登記簿之標示部。
(B)標示部其他登記事項欄註明重測前面積、重測公告面積及加註本宗土地重測異議複丈處理中。
(C)因重測界址爭議未解決之土地,不得申請土地分割、合併、鑑界、界址調整或調整地形。
(D)重測界址爭議未解決前,權利書狀損壞或滅失,登記名義人依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申請權利書狀換給或補給時,地政機關應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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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47431
題目解析 本題主要涉及重測期間因界址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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