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來臺駐點採訪的中國大陸媒體,每家媒體每次最多可派駐幾人?
(A) 3 人
(B) 5 人
(C) 7 人
(D) 9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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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 B(36), C(1), D(1), E(0) #769677
統計: A(19), B(36), C(1), D(1), E(0) #769677
詳解 (共 1 筆)
#1544290
(來臺駐點採訪的中國大陸媒體,在臺停留時間,一次以3個月為原則,而中國大陸駐點媒體人數,每家增至5人。)
政府開放中國大陸駐點記者來臺採訪之相關措施為何?
答:
(一)兩岸新聞交流有助於增進彼此瞭解,並發揮促進兩岸資訊對等交流的作用。為加強兩岸新聞交流,讓中國大陸新聞人員藉由在臺灣較長時間的停留,對臺灣社會作更深入、真切的觀察及報導,政府於89年底開放中國大陸媒體記者以輪替的方式(每次停留一個月)來臺灣駐點採訪,並於97年6月30日延長中國大陸駐點記者在臺停留時間,一次以3個月為原則,有採訪需要時,得延長一次,以3個月為限;簡化駐點記者來臺申請手續;同時也增加開放5家中國大陸地方媒體來臺駐點。
(二)此外,政府於98年10月27日再放寬中國大陸駐點媒體人數,每家增至5人,同時取消中國大陸駐點記者赴外地採訪需事先報備規定,並同意其視需要得透過邀請單位租屋居住等。102年8月1日已放寬中國大陸大眾傳播專業人士(含駐臺中國大陸記者)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得許可發給1年效期多次入出境許可證,增進中國大陸新聞人員在臺採訪便利,103年1月1日依據「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37條第1項規定,放寬中國大陸人民進入臺灣從事專業交流(包括中國大陸駐點記者來臺採訪),得同時申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同行。 行政院陸委會資料:
http://www.mac.gov.tw/ct.asp?xItem=63206&ctNode=5640&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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