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辦理契約變更,下列何者錯 誤?
(A)僅適用於工程採購。
(B)契約金額如包括機關支出及收入 金額者,該條款所稱原主契約金額,得以支出部分之金額計算之。
(C)該條款所稱「必須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之情形,係指增加原 第22條 契約外之工作項目,不包括原契約項目規格之變更或既有標的數量 之增加:。
(D)機關辦理契約變更致原決標金額增加者,該增加之 金額,應依政府採購法第61條或第62條規定辦理公告、彙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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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 B(2), C(112), D(4), E(0) #2073048

詳解 (共 1 筆)

#4319169

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所稱「必須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之情形,包括新增項目、原契約項目數量之增加、原契約項目規格之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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