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規定,下列何者非廠商專任工程人員工作重點?
(A)依據營造業法第35條規定,辦理相關工作
(B)工地之人員、機具及材料等管理,並按日填報施工日誌
(C)查核小組辦理查核時,廠商之專任工程人員應配合到場說明
(D)督察品管人員及現場施工人員,落實執行品質計畫,並填具督察紀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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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 B(392), C(10), D(144), E(0) #2703014
統計: A(26), B(392), C(10), D(144), E(0) #2703014
詳解 (共 1 筆)
#5687605
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應負責辦理下列工作: 一、查核施工計畫書,並於認可後簽名或蓋章。 二、於開工、竣工報告文件及工程查報表簽名或蓋章。 三、督察按圖施工、解決施工技術問題。 四、依工地主任之通報,處理工地緊急異常狀況。 五、查驗工程時到場說明,並於工程查驗文件簽名或蓋章。 六、營繕工程必須勘驗部分赴現場履勘,並於申報勘驗文件簽名或蓋章。 七、主管機關勘驗工程時,在場說明,並於相關文件簽名或蓋章。 八、其他依法令規定應辦理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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