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考試院對下列那一類事項保有決策與執行之完整職權?
(A)級俸
(B)考績
(C)褒獎
(D)退休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6), B(39), C(8), D(231), E(0) #213377

詳解 (共 1 筆)

#191978
憲法增修條文 第六條(考試院)
 (1)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
  一、考試。
  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
  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2)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19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不適用憲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
 (3)憲法第八十五條有關按省區分別規定名額,分區舉行考試之規定,停止適用。
6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