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公開發行公司背書保證應於事實發生日之即日起算 2 日內公告申報之標準,下列何者有誤?
(A)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50%以上
(B)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 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20%
以上
(C)公開發行公司或其子公司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新臺幣 3 千萬元以上且達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
財務報表淨值 5%以上
(D)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餘額達新臺幣 1 千萬元以上且對其背書保證、
長期性質之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20%以上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2日內公告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