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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0年 - 110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37屆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實務#97701 | 科目:初階授信實務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0年 - 110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37屆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實務#97701

年份:110年

科目:初階授信實務

75.訴訟程序進行中,若被告經合法送達而未到庭,銀行為求迅速取得執行名義,應如何處理?
(A)由法院審酌辦理
(B)俟另期開庭
(C)即聲請一造辯論判決
(D)速再查報被告之應送達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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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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