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 以下針對對立性反抗疾患的敘述何者為真?
(A)對立性反抗疾患通常在十八歲前即明朗化,通常會在家庭內出現,隨時間推移也會在其他場合出現
(B)針對學前兒童及青少年,出現暫時性的對立行為的現象相當普遍
(C)對立性反抗疾患的病童通常並不常有注意力缺失過動的疾患
(D)罹患精神分裂的母親,子女有較高的比例有對立性反抗疾患
統計: A(131), B(393), C(22), D(77), E(0) #55291
詳解 (共 9 筆)
對立性反抗疾患, 問題行為會開始出現在孩子1-3歲之間
通常在八歲之前即明朗化,一般不會比青春期早期更晚。
※ DSM-5對立反抗症
A.持續至少六個月有生氣/易怒情緒、爭辯/反抗行為,或報復行為模式,期間出現以下準則中至少四項症狀,且其症狀必須在與手足以外至少一人的互動中被觀察到。 生氣/易怒情緒:
1.發脾氣2.難以取悅或易受激惹3.易憤怒和憎恨 反抗/任性行為:
4.與成人發生爭執5.主動反抗或拒絕聽從成人的要求或規則6.故意激惹他人7.因自己的過錯或不當舉止而責怪他人 報復性:
8.在過去六個月中至少有兩次懷恨或報復行為 注意:這些行為的持續性及頻率應該被用來區別出正常範圍行為與症狀行為之間的差異。對五歲以上的兒童而言,除非另有標明(準則A8),否則行為必須在六個月內每週至少出現一次。這些頻率準則固然提供了定義症狀的最低頻率指引,其他因素也應該納入考量,例如,行為的頻率及強度在考慮個人的發展程度、性別及文化之後是否仍屬於不在正常範圍之內的行為。
B.此行為困擾在臨床上造成社會、學業,造成職業功能的重大損害。
C.此行為不僅出現在精神病性障礙症、物質濫用、憂鬱症或雙極性障礙症的病程中。同時,此人也不符合侵擾性情緒失調症(disruptive mood dysregulation disorder)的診斷準則。
選項C-ADHD是一種常見的神經發展障礙,一般人口的兒童盛行率為5‐10%,有60%合併對立性反抗疾患; 15%合併品性疾患;25%合併情感性疾患;28%合併焦慮疾患
對立性反抗疾患之家族模式
父母中至少一人是情感性疾患、對立性反抗疾患、品行疾患、注意力缺失/過動疾患、反社會性人格疾患、或一種物質關聯疾患等病史的家庭,其子女罹患對立性反抗疾患的比率似乎較多。
有些研究認為罹患憂鬱症的母親較多子女有對立性反抗疾患,但尚不清楚母親的憂鬱與子女的對立行為何者為因何者為果。
對立性反抗疾患在婚姻嚴重不和諧的家庭更為多見。
對立性反抗疾患之盛行率
在家族中,若雙親為酗酒者且曾觸犯法律,約有18%孩子們會患有ODD。
雙親中若至少一人本身就具有對立性反抗疾患、情感性疾患、品行疾患、注意力缺陷過動症或反社會人格等病史的家庭,則子女罹患ODD 的機率也會較多。
此外,有些研究認為罹患憂鬱症的母親有較多子女亦具有ODD。
在婚姻不協調的家庭中,ODD的孩子更為多見。根據調查顯示,ODD 患者的盛行率約為2%-16%(孔繁鐘,2000)。
對立性反抗疾患亦有稱為反抗行為障礙。對立性反抗疾患的定義如下:
如果兒童經常不聽話,甚至公然反抗、老師或保育人員,就會造成人際關係的破裂,甚而引發更嚴重的行為問題如攻擊、自傷、哭鬧、反社會等行為,使得學校課業的學習及日常生活功能,無法順利進行。
根據美國心理疾病診斷及統計手冊(DSM-IV)的診斷標準,反抗行為障礙是指故意和反抗的行為持續六個月以上,並出現下列情況至少四種以上(施顯烇、洪儷瑜,民85):
1.經常發脾氣。
2.經常與成人爭執。
3.經常公然反叛或不服從大人的要求或規定。
4.經常故意激怒或惹惱別人。
5.經常把自己的過失或不良行為歸咎於他人。
6.經常暴躁易怒。
7.經常生氣或表現憎恨的態度。
8. 經常懷恨或有報復的心理。
且此行為好發於兒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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