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下列何者不是工程品管人員工作重點?
(A) 依據工程契約、設計圖說、規範、相關
技術法規及參考品質計畫製作綱要
等,訂定品質計畫。
(B) 執行內部品質稽核作業。
(C) 品管統計分析、矯正與預防措施之提出
及追蹤改善。
(D) 訂定檢驗停留點(限止點),並於適當
檢驗項目會同廠商取樣送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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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5), B(676), C(360), D(1833), E(0) #1953256
統計: A(255), B(676), C(360), D(1833), E(0) #1953256
詳解 (共 3 筆)
#4701966
六、品管人員工作重點如下:
(一)依據工程契約、設計圖說、規範、相關技術法規及參考品質計畫製作綱要等,訂定品質計畫,據以推動實施。
(二)執行內部品質稽核,如稽核自主檢查表之檢查項目、檢查結果是否詳實記錄等。
(三)品管統計分析、矯正與預防措施之提出及追蹤改善。
(四)品質文件、紀錄之管理。
(五)其他提升工程品質事宜。
十一、監造單位及其所派駐現場人員工作重點如下:
(一)訂定監造計畫,並監督、查證廠商履約。
(二)施工廠商之施工計畫、品質計畫、預定進度、施工圖、器材樣品及其他送審案件之審查。
(三)重要分包廠商及設備製造商資格之審查。
(四)訂定檢驗停留點(限止點),並於適當檢驗項目會同廠商取樣送驗。
(五)施工廠商放樣、施工基準測量及各項測量之校驗。
(六)抽查施工作業及抽驗材料設備,並填具抽查(驗)紀錄表。
(七)發現缺失時,應即通知廠商限期改善,並確認其改善成果。
(八)督導施工廠商執行工地安全衛生、交通維持及環境保護等工作。
(九)履約進度及履約估驗計價之審核。
(十)履約界面之協調及整合。
(十一)契約變更之建議及協辦。
(十二)機電設備測試及試運轉之監督。
(十三)審查竣工圖表、工程結算明細表及契約所載其他結算資料。
(十四)驗收之協辦。
(十五)協辦履約爭議之處理。
(十六)依規定填報監造報表。
(十七)其他工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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