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依「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第 31 條規定,下列關於未經權利持有人授權而為「其他 使用」之敘述,何者錯誤?
(A)若會員之法律允許不經專利權人之授權而為其他使用,但此類使用必須基於個案考量
(B)若會員之法律允許不經專利權人之授權而為其他使用,但此類使用之範圍及期間,不應限 於所許可之目的
(C)若會員之法律允許不經專利權人之授權而為其他使用,且此類使用有關之企業或商譽一併 移轉者,則此類使用仍得讓與之
(D)若會員之法律允許不經專利權人之授權而為其他使用,但此類使用應主要為供應該授權會 員國內市場之需要
統計: A(0), B(1), C(1), D(0), E(0) #3525188
詳解 (共 2 筆)
「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第三十一條 :
未經權利持有人授權之其他使用:
(b)此類使用僅在使用前,意圖使用之人已經努力向權利持有人要求依合理之商業條款及條件獲得許可,但在合理期限內未獲成功,方可允許。如會員處於國家緊急情況或其他極為緊急情況,或基於非營利之公共使用,則可捨棄前述之要件。但在國家緊急情況或其他極為緊急情況下,應合理可行地儘快通知權利持有人,對基於非營利之公共使用,如政府或政府授權之合約人,未經專利檢索而知或有明顯理由應知政府將使用或將為政府而使用某有效專利,則應立即通知權利持有人。
(e)此類使用不得讓與。但與此類使用有關之企業或商譽一併移轉者,不在此限。
(f)此類使用應主要為供應該授權會員國內市場之需要;
(l)某一專利(第二專利)必須侵害另一專利(第一專利),始得實施時,得允許此類使用。但必須符合下列要件:
(i)第二專利之發明,相對於第一專利權申請專利範圍,應具相當的經濟上意義之重要技術改良;
(ii)第一專利所有權人應有權在合理條件下以交互授權之方式,使用第二專利權。
(iii)就第一專利權之使用授權,除與第二專利權一併移轉外,不得移轉。
Ps:這題是考觀念題比較複雜 答案是(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