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甲工廠違法排放廢水,污染鄰近魚塭水質。不久,乙所有魚塭內之魚群暴斃。經 3 日後,乙始知其魚群暴斃之事。再過 2 週,乙始知魚群暴斃係因甲工廠排放廢水所致。於此情形,乙對甲之損害賠償請求權,應自何時起算 2 年之消滅時效期間?
(A)甲工廠排放廢水之時
(B)乙之魚群暴斃之時
(C)乙知其魚群暴斃之時
(D)乙知其魚群暴斃係因甲工廠排放廢水所致之時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3), B(57), C(148), D(2329), E(0) #935278

詳解 (共 5 筆)

#1161903
民法第197條  
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71
1
#1854059
民法第197條  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
(共 13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4487547
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
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損害賠償之義務人,因侵權行為受利益,致被害人受損害者,於前項時效
完成後,仍應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返還其所受之利益於被害人。
4
0
#1162227
樓上謝謝 我懂了
3
2
#1160327
請問這題為何是D呢?

我的想法是 民128條:
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以不行為為目的之請求權,自為行為時起算。    這樣不是應該選A嗎?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