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那一位政治哲學家提出全意志(general will)的概念,而被視為是「極權主義」(totalitarianism)的濫觴?
(A)馬基維里(N. Machiavelli)
(B)霍布斯(T. Hobbes)
(C)洛克(J. Locke)
(D)盧梭(J. Rousseau)
統計: A(330), B(348), C(199), D(3714), E(0) #843519
詳解 (共 6 筆)
馬基維里(Niccolo Machiavelli)
1.君王論「由於獅子不能夠防止自己落入陷阱,的狐狸則不能夠抵禦豺狼。因此,君主必須是一頭狐狸以便認識陷阱,同時又必須是一頭獅子,以便使豺狼驚駭。」
霍布斯(T. Hobbes)
1.首位以社會契約論說明個人為保全生命,自願簽定契約組成國家。
2.為君主主權、君主專制提供理論基礎。
3.著有《利維坦》(巨靈)。
洛克(J. Locke)
1.以社會契約論說明個人為保全自然權利,訂約進入政治社會,成立政府。
2.提出自然權利、主權在民、二權分立、有限政府、代議政治、同意之治。
3.著有《政府論》。
盧梭(J. Rousseau)
1.以社會契約論說明個人為展現自由,透過訂約,採行直接民主的方式,展現全意志(純粹的公共意志)。
2.名言為人生而自由,卻無處不在枷鎖當中。
3.著有《社會契約論》。
孟德斯鳩(C. Montesquieu)
1.認為保證法治的手段是三權分立制衡。
2.著有《法意》(法的意志)。
邊沁(J. Bentham)
1.功效主義:全體利益等於個體利益加總。
2.名言: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快樂。
彌爾(J. Mill)
1.功效主義:社會公平。
2.走向國家干預市場與福利國家的路線。
盧梭另一個重要的觀點就是全意志(general will)。所謂全意志是相對於個人的私人意志,是每位公民真實意志的總和,因此公民對於全意志的服從也就是對社會群體的服從,而選舉的真諦就在於尋找全意志。
盧梭認為,唯有當人民直接且持續地參與塑造他們的社群生活時,公民才是自由的。而自由的意義就是服從全意志,因為全意志是每位公民真實的意志,服從全意志就等於公民服從自己真實的內在。但由於全意志可能被上位者界定與操控,所以盧梭有時被視為「極權式民主」的建構者。
「公共意志」(全意志,法語:volonté générale)的概念完全是以盧梭的政治合法性理論為核心的……然而,很不幸,這卻是一個含糊且有爭議的概念。一些評論家只是將其看成無產階級專政或是城市貧困人士的暴政(比如在法國大革命中的可能被目睹的一些現象),但是這卻不是盧梭的本意。這一點在《論政治經濟學》中表達的很清楚,盧梭強調公共意志的存在是為了在混亂中保護個體,而不是要求個人為公共意志做出犧牲。當然,盧梭敏銳的意識到了人類有自私和自己利益的本性,會導致人們試圖去壓迫他人。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不論一個真正的公共意志是否需要被聽從,還是它在第一時間是否被成功的制定,每個人對全體的共同利益都必須要有至高的(而不是獨有的)承諾。
1952年,雅各布·托曼將盧梭的「公共意志」描述成極權民主的引領觀念。因為托曼認為國家讓他的公民屈從於了所謂可靠的以多數人暴政為意志的政權。同一時期的另一個作家,自由主義理論家卡爾·波普爾也像這樣解讀盧梭的理念,而伯特蘭·羅素則告誡說:「『公共意志主義』使領導者的身份在其公民中的變得神秘成為可能,這也使像投票箱一樣單調的政府組織做出的證明變得無足輕重。」其他出名的的批評家如以賽亞·柏林就覺得盧梭把帶有順從性質的自由與公共意志聯繫起來會讓那些極權主義的領導者打著自由的幌子去壓迫,他把盧梭說成「人類思想歷史長河中『自由』的最陰險、最強大的敵人之一。」
參考: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5%AC%E5%85%B1%E6%84%8F%E5%BF%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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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的...極權主義的濫觴(開端)應該是霍布斯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