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台灣自來水公司對用戶應經常供水,如因災害、緊急措施或工程施工而停止全部或一部供水時,應將停水 區域及時間事先通告周知,並呈報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備;但停止供水事故係臨時發生者,得於事後補報。其有特 殊情形必須連續停水達幾小時以上,應先申請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並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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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50), B(146), C(6), D(9), E(0) #196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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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0099

第五條

本公司對用戶應經常供水,如因災害、緊急措施或工程施工而停止全部或一部供水時,應將停水區域及時間事先通告周知,並呈報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備;但停止供水事故係臨時發生者,得於事後補報。其有特殊情形必須連續停水達十二小時以上或定時供水者,應先申請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並公告周知。

本公司為因應乾旱,應依照經濟部函頒「自來水停止及限制供水執行要點」訂定之停止、限制供水執行標準與相關措施辦理。 用戶對於前二項停止及限制供水,不得要求任何損失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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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3583438
未解鎖
營業章程 第 五 條 本公司對用戶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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