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2 交通部公路總局_汽車檢、考驗員:道路交通法規#131275
年份:114年
科目:公路◆道路交通法規
8.汽車行駛時,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塗抹污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 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認其牌號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 2,400 元 以上 4,800 元以下罰鍰,並 (A)吊銷駕照 (B)車輛沒入 (C)責令申 請換領牌照或改正 (D)繳清罰款後牌照發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