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我國《環境基本法》第 34 條第 1 項規定:「各級政府疏於執行時,人民或公益團體得依法律規定以主管機關為被告,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下列針對該條所稱之「訴訟」的相關敘述,何者錯誤?
(A) 屬於《行政訴訟法》上的「維護公益訴訟」
(B) 無頇經「訴願」程序,可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C) 係原告基於公益而提起,性質上屬主觀訴訟
(D) 依法準用撤銷、確認或給付訴訟有關之規定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C) 係原告基於公益而提起,性質上屬主...
未解鎖
1.主觀訴訟:目的係為確保個人主觀權益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