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承第一題,為維持事故現場完整性,考量對交通順暢及安全有重大影響,清理現場時,應與哪一機關(單位)指定人員協商?
(A)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B)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C)高速公路主管機關
(D)以上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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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0), B(4), C(11), D(36), E(0) #3091636

詳解 (共 2 筆)

#5792629
第33點 ﹝1﹞重大交通事故案件或疑似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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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7184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1條第2項=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第33點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或疑似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件發生後,警察機關應維持事故現場之完整,有下列情形之一發生之虞者,應與運安會(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指定負責調作業之調查官協商後對事故現場進行必要之清理:

一、對道路交通順暢及安全有重大影響。

 二、殘骸受到二度破壞。

三、發生二次災害。

四、一般民眾受到傷害。

五、環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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