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10年 - 110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專技高考_律師_各類科: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02876 |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0年 - 110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專技高考_律師_各類科: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02876

年份:110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80 甲夫、乙妻婚後生有未成年子丙,全家居住於臺中,後甲、乙不合,乙離開臺中至臺北工作,丙由甲 之父母接至苗栗老家照顧。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以乙逕自離家,未負責照顧丙,時間長達 1 年以上,請求對丙權利義務之行使負擔由甲任之,苗 栗地方法院對此事件有管轄權
(B)甲以二人間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提起離婚事件,苗栗地方法院對此事件有管轄權
(C)甲以乙去向不明,先請求法院酌定由甲行使或負擔丙之權利義務(下稱親權事件),之後再對乙提 起離婚訴訟,離婚事件應移送於親權事件之法院合併裁判
(D)法院審酌丙之最佳利益時,應依職權調查一切證據,但無庸讓丙表示意見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2 筆)

推薦的詳解#5179931
未解鎖
參考家事法第104條第1項下列親子非訟事...
(共 44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2
0
推薦的詳解#6137382
未解鎖
(A)家事事件法第104條第1項第1款 ...
(共 6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