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國内學者吳武典(2006)以十年為一期,將臺灣資優教育的發展分為五個階段,下列的敘述何者正確?
(A)實驗期的資優教育服務型態以「分散式」為主
(B)發展期首設高中階段數理資優班
(C)穩定期頒布第
一版的特殊教育法,提供資優教育辦理的法源依據
(D)重整期時將資優生鑑定標準調整為平均數正1.5個
標準差。
統計: A(44), B(134), C(100), D(22), E(0) #711299
詳解 (共 3 筆)
就行政與法制面來看,臺灣的資優教育 起源於1962年,那年的第4次全國教育會議 提案呼籲重視發展資優教育;但遲至1973年 才正式創設國小資優班,那年開始第一階段 資優教育實驗。 總結40年來臺灣資優教育之發展,筆者 以為可概分為下列五個階段(吳武典, 2013):
第一階段為萌芽期(1973年以前):
回應1962年第4次全國教育會議作成建請政府 發展資優教育的決議,次年政府在臺北市陽明、福星國小試辦資優班,1969年賈馥茗教 授在臺北市大安國中、金華女中進行「才賦 優異學生教育實驗」,1970年臺北市民族國 小首設美術資優班。
第二階段為實驗期(1973年-1983年):
1973年教育部頒布「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兒童 教育研究實驗計畫」,開始第一階段資優教 育實驗(為期6年),出版第一本資優教育專 書《英才教育》(賈馥茗,1976),1978年舉行第一次資優教育評鑑(國小),1980年開 辦第一個資優學生夏令營(朝陽夏令營), 1981年創刊《資優教育季刊》,同年高雄市 中正國小首設舞蹈資優班,1982年舉行第二次資優教育評鑑(國中、小)。1983年在當 時毛連塭局長主導下,臺北市開始全面提倡 創造思考教學。
第三階段為發展期(1984年-1994年):
1984年頒布《特殊教育法》(列有「資優教 育」專章);1986年臺灣師大附中首設高中 數理資優班;1987年頒行「中等學校音樂、 美術、戲劇資賦優異學生輔導升學要點」; 1992年頒行「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 生升學輔導要點」;同年臺灣師大主辦第二 屆亞洲資優教育會議;1993年頒行「高級中 學國文、英文學科資賦優異學生保送甄試升 學輔導要點」,同年臺灣組團赴北京參加大 陸超常兒童研究15週年研討會,開啓兩岸資 優教育學術交流之先河;1994年頒行「中等 學校學生參加國際數理奧林匹亞競賽保送 升學實施要點」;國科會規劃「資優教育全 方位發展策略」的整合型研究(為期5年)。
第四階段為穩定期(1995-2005):
1995 年「臺北市資優教育發展協會」成立,1996 年教育部舉辦第一次臺灣地區資賦優異教 育會議,1998年「中華資優教育學會」成立, 1999年臺北市發布《臺北市資優教育白皮 書》,2000年臺北市成立臺北市資優教育資 源中心,2001年中華資優教育學會發行《資 優教育研究》學術期刊(2012年改名為《資 優教育論壇》),2002年教育部發布《創造力 教育白皮書》,推動六項行動計畫,2005年 教育部規劃在六所國立高中成立類似中國 科技大學少年班的「科學菁英班」(後因畏 「太特殊」,致胎死腹中)。
第五階段為重整期(2006以後):
2006年,臺灣中部四縣市舉辦國中資優班聯招, 引起爭議和非議,檢討之聲四起;教育部乃 舉辦「資優教育發展研討會」,並研頒《資 優教育白皮書》;教育部同步修訂資優學生鑑定標準,提高達標標準為百分等級97以上 (吳武典,2008b);同年,臺灣主辦第九 屆亞太地區資優教育會議,彰化師大成立資 優教育研究所(後改制為資優教育碩士班, 併入特殊教育系),設立臺灣第一所藝術高 中—國立新港藝術高中;2008年3月教育部 正式頒布《資優教育白皮書》,並規劃六項 資優教育行動方案;同年,教育部在5所公 立高中試辦「高中科學實驗班」(後增為6 所),由4所大學輔導。2009年及2013年修正 公布《特殊教育法》,並修訂相關子法。「國 民中小學資優班不得採集中式特教班方式」 的規定入了法,其間似有打擊資優教育的民 粹勢力介入,讓資優教育專業亂了章法,也 導致藝術才能資優班脫離《特殊教育法》的 規範,轉依《藝術教育法》以「藝才班」形 式(仍採集中試)繼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