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在下列敘述中,何者不符合地方制度法之規定?
(A)直轄市長辭職、去職、死亡者,由行政院派員代理
(B)直轄市長辭職、去職、死亡者,由副市長代理,副市長出缺或不能代理者,由行政院派員代理
(C)直轄市長停職者,由副市長代理
(D)直轄市長停職者,如副市長出缺或不能代理者,由行政院派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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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4), B(1256), C(45), D(53), E(0) #938099

詳解 (共 8 筆)

#1194988
節錄地方制度法第82條:

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及村(里)長辭職、去職、死亡者,直轄市長由行政院派員代理;縣(市)長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 理;鄉(鎮、市)長由縣政府派員代理;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派員代理。 

直轄市長停職者,由副市長代理,副市長出缺或不能代理者,由行政院派員代理。縣(市)長停職者,由副縣(市)長代理,副縣(市)長出缺或 不能代理者,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鄉(鎮、市)長停職者,由縣政府派員代理,置有副市長者,由副市長代理。村(里)長停職者,由 鄉(鎮、市、區)公所派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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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5829

副市長跟副總統不一樣不是備位,平時就有職務及權力

辭職、去職、死亡都是永久性的,不可能回任,所以中央派員代理

停職是暫時停止職務,所以可以給副市長暫時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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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7209

辭職、去職、死亡 副市長同進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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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6908

停職需先經過"副首長"這關

其他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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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4606
地方制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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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1846
直轄市副市長及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之主管或首長,於市長卸任、辭職、去 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辭職,應以書面為之,直轄市長應向行政院提出並經核准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及村(里)長辭職、去職、死亡 者,直轄市長由行政院派員代理,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補選。但所遺任期不足二年者,不再補選,由代理人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補選之當選人應於公告當選後十日內宣誓就職,其任期以補足該屆所遺任期為限,並視為一屆。直轄市長停職者,由副市長代理,副市長出缺或不能代理者,由行政院派 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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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3740
請問有出處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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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416
請問是停職方能副市長代理,而去職 死亡 辭職是由行~內報行~縣~派員代理而並限於公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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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718095
未解鎖
  地制§82:地方行政首長 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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