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4年 - 104 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四等_移民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27393 | 科目:入出國及移民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 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四等_移民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27393

年份:104年

科目:入出國及移民法規

9 意圖營利,而使香港或澳門居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者,處:
(A)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50 萬元以下罰金
(B)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1 百萬元以下罰金
(C)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50 萬元以下罰金
(D)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1 百萬元以下罰金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2369737
未解鎖
幫助非法進入:             ...
(共 5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