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有關美國聯邦制度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各州保有立法、司法、行政等權限
(B)聯邦憲法所列舉聯邦權以外權限,悉保留給各州
(C)聯邦政府與各州政府為二個互相排斥、互相對等的權力主體
(D)聯邦政府保有地方政府的創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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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6), B(57), C(548), D(586), E(0) #1409839

詳解 (共 3 筆)

#2304631
聯邦憲法所列舉聯邦權以外權限,悉保留給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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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地方政府的創立與廢止規定,則均由州政府來決定,且明定於各州的憲法之內,因此相當多的文獻即描述美國的地方政府是各州政府依其需要所製造出來的產物,而州政府與其地方政府之關係,就屬於上下從屬關係。然而就實際運作上,美國的地方政府在許多方面,對於州政府乃至於聯邦政府是具有相當的影響力,特別在分層授權制度與高度尊重地方自治的精神下,部分市、縣是具有相當大的自治權。

一、美國地方政府之組織體制

承如前述,美國地方政府的組設係屬各州的立法權限,是州政府創設的產物,各州會依其不同的需求,設計不同的地方市政組織,因此,美國地方政府的制度是保有高度彈性的,其權限大小均取決於州法律的賦予而有所差異,同時,地區民眾亦有相當的自主權力,可透過市民辯論、公民投票等方式來決定其市政府組織應採取什麼架構,並非全國均採一致性之組織結構,其在地民意的力量影響地方政府決策方向甚深。

資料來源-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出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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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聯邦憲法所列舉聯邦權以外權限,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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